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对综合诊查类价格项目及拟定价格公开征求意见,拟设立“安宁疗护”项目,全省最高价格为 260 元/日。这一举措旨在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安宁疗护服务,满足临终患者及其家属的需求。安宁疗护能缓解患者痛苦,给予心灵慰藉。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有助于确保价格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推动安宁疗护事业的发展,为患者和家属带来温暖与关怀,提升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
羊城晚报记者 陈辉
5月28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对综合诊查类价格项目及拟定价格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100项规范整合为36项,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更加清晰、规范。新增设立“安宁疗护”项目,拟定全省最高价格为260元/日,支持医疗机构补齐安宁服务供给短板,提升终末期患者生命质量。
哪些费用由医院自主定价?
根据《意见》,对单人间床位费、上门服务费、救护车高层人力转运加收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院自主定价。门诊诊查费知名专家加收、多学科诊疗费、会诊费(远程会诊)因各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和历史定价差异较大,也由医院自主定价。据了解,自主定价可能使医院根据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调整服务内容和价格,有助于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并推动医疗服务质量提升,也为患者增加了就医选择。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银发族”规模持续扩大,出行不便的老人需要医务人员提供上门服务的需求呈不断上升趋势,“上门服务费”如何收取一直备受关注。
根据《意见》,上门服务费可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确定,收费采取“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即上门提供服务本身收取一次“上门服务费”,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医用耗材等收费适用本医疗服务执行的医药价格政策。不再以“上门+某服务”的方式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且对于医疗机构上门提供的医疗服务,已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等方式提供经费保障渠道的,不得额外收取上门服务费。
记者注意到,为回应社会诉求,适应临床进步的需要,《意见》新设价格项目,满足患者多样化服务需求。比如,为提升终末期患者生命质量,新增设立“安宁疗护”项目,拟定全省最高价格为260元/日,所定价格涵盖患者病情评估、诊查、分级护理、各类评估工具使用、心理及精神疏导、情绪安抚、沟通陪伴、临终关怀、个性化支持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哪些费用价格不得上浮?
《意见》指出,对社会影响面广、患者负担比例较大的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救护车转运费、家庭病床建床费等项目,各地市严格按本地原项目价格直接平移,不得上浮。根据《意见》,互联网诊查费(复诊)拟定全省最高价格为25元,家庭病床建床费为100元,救护车转运费基础费用为75元。
各地市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排名数据,以及患者负担水平、次均费用增幅、地方财政补贴、区域价格比较等情况,合理确定本地医疗服务价格水平与省最高价的下浮比例。对远程监测费、院内抢救、院前急救等项目可按下浮比例确定价格。例如,(便民门诊)门诊诊查费拟定全省最高限价为1.1元,新生儿暖箱费为58元,心肺复苏术为240元。
对于住院诊查费、住院床位费等项目,《意见》要求,各地市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前提下,根据基金结余情况,综合考虑当地患者负担水平、历史调价情况、各地市绝对价格水平等因素,在本地原项目价格平移的基础上,可按专项调整要求适当调整项目价格,调价的服务总金额纳入年度调价总量计算。如(普通)住院诊查费拟定全省最高限价为60元,住院床位费(二人间)为90元,三人间为69元,多人间为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