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基本播音用语是普通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广播电视等媒体都应当以普通话作为基本的播音用语。这样可以保障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广泛性,方便不同地区的听众和观众理解节目内容。当然,在特定情况下,如地方台的方言节目,则会使用相应的方言进行播音。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普通话是主要的播音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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