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坚持国家统一领导与保障民族区域自治权的有机结合。
其主要意义包括:
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民族区域自治把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和民族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既维护了国家主权统一,又保障了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权利。
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仅实现了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的愿望,而且也保证了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和保障各民族进行自治的权利,推动了民族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了民族团结。
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能够更好地调动各民族人民的积极性,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