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3 月 20 日起,我国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这一举措主要是基于加拿大在某些领域的不当行为对我国利益造成的影响。通过加征关税,旨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产业利益,平衡双边贸易关系。这不仅是对加拿大相关行为的回应,也是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举措。此举将对相关进口商品的价格和市场供应产生一定影响,同时也促使双方通过对话与协商来妥善解决分歧,推动双边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
新华社电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8日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20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加拿大政府宣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100%关税;自2024年10月22日起,对中国钢铁和铝产品加征25%关税。加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罔顾客观事实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构成对中方的歧视性措施,严重侵害中方的合法权益,破坏中加经贸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5年3月20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菜子油、油渣饼、豌豆加征100%关税;对原产于加拿大的水产品、猪肉加征25%关税。
中方敦促加方理性看待双边经贸合作,尊重客观事实,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立即纠正错误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