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达成和平解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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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1 06: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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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这一协议的签订标志着西藏和平解放,它为西藏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机遇,也是西藏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西藏的和平解放,不仅粉碎了外部势力妄想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图谋,维护了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也开创了西藏人民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封闭走向开放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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