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金融 30 条”新政旨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新高地。该政策从多方面发力,如放宽金融机构准入,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集聚,提升金融市场活跃度;推进跨境金融创新,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资结算,促进资本自由流动;加强金融科技应用,打造智慧金融生态,提高金融服务效率。这些举措将有力推动南沙金融领域的发展,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提升区域金融竞争力,为大湾区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持,引领金融开放创新新潮流。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冷霜 江皓轩
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江皓轩
5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及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简称“南沙金融30条”)。记者现场获悉,该政策旨在进一步推动南沙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打造面向国际的金融开放创新平台。
广州市委常委、南沙区委书记刘炜在发布会上表示,“南沙金融30条”的出台是南沙发展进程中的重大机遇,标志着南沙金融改革进入新阶段。刘炜指出,南沙作为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和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肩负着建设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的使命。近年来,南沙金融业快速发展,2024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8%,已成为支柱产业之一。
刘炜强调,南沙将紧抓政策红利,重点推进四项工作:一是强化科创金融服务,发展产业链金融和供应链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债券等融资模式;二是构建特色金融体系,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拓展航运金融和数字金融;三是深化与港澳规则衔接,推动跨境支付、信用融资便利化,促进期现货市场联动发展;四是优化跨境投融资环境,加快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化,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
此次“南沙金融30条”的发布,是继2014年“南沙金改15条”后又一重大金融改革举措,将进一步增强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枢纽功能,助力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