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之际需明确,“免费”绝不等同于“免责”。商家常以“免费”吸引消费者,但赠品若造成消费者损害,商家须承担责任。这是因为商家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无论是否收费,都有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义务。赠品虽看似免费,实则与销售行为相关,商家不能以“免费”为由逃避责任。消费者在享受“免费”赠品的同时,也应享有安全保障的权利。只有明确“免费”与“免责”的界限,才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在促销活动中,商家常常会以发放奖品、赠品、小样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如果这些赠品对消费者造成了损害,商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示,网购时,消费者发现商品或赠品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与商家进行协商,并申请平台介入处理。未协商一致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必要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吴文诩、马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