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定密罪名探讨:我国现行刑法中保密相关罪名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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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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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有多项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罪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与上述类似,但行为人是因过失而泄露国家秘密,并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构成犯罪。
3.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第282条):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4.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第282条):指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行为。
如果你提到的“不属于”是指这些之外的罪名,那么可能需要具体说明是哪个罪名。如果是在询问是否还有其他相关的罪名,那么除了上述列举的几个主要罪名外,刑法中并没有专门针对保守国家秘密的更多独立罪名。当然,在特定情况下,某些行为也可能被归入其他相关罪名,如间谍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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